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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確定小朋友 明瞭 老師所給的指導,一次說一件事,一面說一面做給他們看,用簡單易明的字句。
二、講道理催兒童做事,往往會使他們非常生氣,覺得受不了有挫折感,從一個活動到另外一個活動變換得太快,幼兒往往沒有充分的準備,也是他們不喜歡的。
三、不要強調「服從」,只要簡單的說「我們大家一起做」,如果有小朋友說「我不要」,只當沒聽見,不與他辯,他就會自己來做了。
四、盡量限制必順給幼兒的各種指示,讓他們有機會嘗試。
五、建議他們做還可以做的事。
六、安靜而果斷的姿勢與聲調,更能產生效用。
七、鼓勵幼兒從經驗中學習,有必要時才幫忙他,使他不致沮喪。
八、多稱讚一般老師喜歡再看到的行為,自然那些不良的行為慢慢就會消失了。
九、教或稱讚時要前後貫通一致,幼兒才不會覺得混淆不清。
十、如果小朋友拖延下一步該做的事,就提醒他該做的事而不剝奪他自己的主動精神。
十一、當幼兒完成一件對他是很重要的事或一張圖時,即使糟透了,也要表示讚賞,並且說出你所喜愛的一部份,越是那些常頑皮、搗蛋的孩子 越需要 老師公認讚揚他。
十二、盡量給幼兒有選擇的機會,讓他覺得你對他所要做的事感興趣,幫助他發展他的獨立習慣。
十三、如果給了孩子選擇後卻不能接受他的答案時,那就不要給他有選擇的餘地。
十四、盡量避免衝突幼兒做任何事,如果能明瞭幼兒的觀點、他的喜好,來安排活動使他樂於接受比較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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